食品进口新规来了,所有境外企业必须在海关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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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进口新规来了,所有境外企业必须在海关注册

食品进口新规来了,所有境外企业必须在海关注册

从2022年1月1日起,所有向中国出口食品的境外生产、加工和存储企业都需要在中国海关总署 (GACC) 注册和备案,而在这一新规出台之前,仅部分高风险食品(如肉类、鱼类、乳制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商有注册义务。
2021年4月12日中国海关总署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48号),目的是进一步发挥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制度在食品安全源头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优化注册程序,明确各方责任。该新规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新规具体内容
新规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规定:海关总署对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管理,并公布获得注册的企业名单;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以下简称“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海关总署备案。也就是说,具有注册义务的境外企业范围,从原先的高风险食品生产商扩大到了所有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就算是进口巧克力、糖果等低风险的食品,从明年开始也必须在海关总署注册,
变化一:不再强调统一的目录
原规定强调采用《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248号令放弃了这种大一统的目录。实操当中,目录越来越灵活,转为以国别、具体产品为核心的无数个小目录,且实时动态调整(如下图所示)。今后食品进出口行业的合规人员,要习惯于在线查询,而不能继续沉浸在报关实务大全等纸质的资料当中。上周签约时还在目录当中的企业,下周报关进口时可能就出局了。
变化二:从现有的五类产品注册要求扩展到所有食品类型企业注册要求
注册范围与现行要求(乳制品、水产品、肉类、燕窝和部分产品)相比,新版《管理规定》扩大了食品类别,由原来的五类扩大到所有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都需要注册。和实施方案,但很可能从明年开始,没有注册的企业将不能对华出口食品。
变化三、明确需要注册的境外企业范围
248号令第二条规定,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生产、加工、贮存企业(以下统称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的注册管理适用本规定。前款规定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不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贮存企业。相比原规定,248号令算是明确了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贮存企业不需要办理注册。问题的难点可能会出现在特定情况下的界分标准上。企业的进口货物究竟属于食品还是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变化四、明确注册分为主管当局推荐注册和企业申请注册
明确境外生产企业可以自行或委托代理人向海关总署申请注册,应该是248号令最大的干货。248号令将进口货物进行了分类,以企业申请注册为原则,以主管当局推荐注册为例外。第七条规定了必须主管当局推荐注册的例外情形。
“下列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由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向海关总署推荐注册:肉与肉制品、肠衣、水产品、乳品、燕窝与燕窝制品、蜂产品、蛋与蛋制品、食用油脂和油料、包馅面食、食用谷物、谷物制粉工业产品和麦芽、保鲜和脱水蔬菜以及干豆、调味料、坚果与籽类、干果、未烘焙的咖啡豆与可可豆、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第七条之外的食品,企业均可以申请注册。
对中国的食品进口商来说,248号令有助于拓宽境外生产企业货源。对于在境外订货会或者网络上看中的外国产品,中国食品进口商从此有机会主动帮助办理境外企业注册,而不必再依赖于境外企业所在国当局的推荐。
新版《管理规定》提出两种注册形式:由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推荐注册和由企业申请注册。被列入“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推荐注册”的多为风险等级较高的十八类食品类别。而其他一些普通食品类别,例如饮料、糖果、巧克力等,由企业自行或委托代理人向海关总署提出注册申请即可。
在新规实施后,向中国出口食品的境外企业将会有两种注册形式。高风险食品生产商将经由境外主管机构,向中国海关申请注册;而其他食品生产商则可以直接向中国海关提交注册申请,无需第三方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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